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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儀器設備一覽及電腦使用規定

儀器設備一覽

教學設備

數量

教學設備

數量

筆記型電腦

5

提動式單槍投影機

1

無線麥克風

4

CD Player

2

延長線

4

雷射筆

1

喇叭

1

V8攝影機

1

數位相機

1

腳架

1

掃描器

2

桌上型電腦(供學生使用)

4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金融管理學系系辦公室電腦使用規定
 
1. 為有效管理、使用系辦電腦,特訂定本規定。
 
2. 系辦電腦以教師為優先使用,如同時有多位教師需使用,請禮讓教師。
 
3. 使用電腦時,請勿任意下載、安裝以及刪除軟體或資料夾,以免造成:軟體之間相衝突、拖慢系統速度、中毒、當機、資料遺失等後果,除影響電腦使用品質及壽命外,亦可能違反智慧 財產權。
 
4. 嚴禁使用電腦時打電動及大聲喧嘩影響他人,離開時請將垃圾帶走並請保持清潔。
 
5. 嚴禁更改電腦設定、任意拔動插頭、搬動電腦設備或擅自接網路或印表機連線,如有侵犯者,依校規處置。
 
6. 嚴禁在網路上做大量資料傳輸,以及嚴禁列印私人資料。
 
7. 如須將個人資料存放於硬碟中,請存放於暫存區資料夾內,暫存區裡的資料於每週一清理,請自行將個人資料備份,系辦不負保管責任。
 
8. 因人為因素而造成電腦內任何設備損失者,應照價賠償。
 
9. 最後使用電腦的同學,請檢查電腦、掃描器等設備電源是否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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