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儀器設備一覽及電腦使用規定

儀器設備一覽

教學設備

數量

教學設備

數量

筆記型電腦

5台

提動式單槍投影機

1台

無線麥克風

4支

CD Player

2台

延長線

4條

雷射筆

1支

喇叭

1組

V8攝影機

1台

數位相機

1台

腳架

1台

掃描器

2台

桌上型電腦(供學生使用)

4台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金融管理學系系辦公室電腦使用規定
 
1. 為有效管理、使用系辦電腦,特訂定本規定。
 
2. 系辦電腦以教師為優先使用,如同時有多位教師需使用,請禮讓教師。
 
3. 使用電腦時,請勿任意下載、安裝以及刪除軟體或資料夾,以免造成:軟體之間相衝突、拖慢系統速度、中毒、當機、資料遺失等後果,除影響電腦使用品質及壽命外,亦可能違反智慧 財產權。
 
4. 嚴禁使用電腦時打電動及大聲喧嘩影響他人,離開時請將垃圾帶走並請保持清潔。
 
5. 嚴禁更改電腦設定、任意拔動插頭、搬動電腦設備或擅自接網路或印表機連線,如有侵犯者,依校規處置。
 
6. 嚴禁在網路上做大量資料傳輸,以及嚴禁列印私人資料。
 
7. 如須將個人資料存放於硬碟中,請存放於暫存區資料夾內,暫存區裡的資料於每週一清理,請自行將個人資料備份,系辦不負保管責任。
 
8. 因人為因素而造成電腦內任何設備損失者,應照價賠償。
 
9. 最後使用電腦的同學,請檢查電腦、掃描器等設備電源是否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