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大學學生獎學金
清寒學生組獎助辦法
一. 活動宗旨
為鼓勵就讀大學院校之清寒學生努力向學,特設立「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大學學生獎學金」。
二.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
三. 獎助對象
與南山人壽合作且收到本會正式公文之大學校系,104學年度在學學生(限大二至大四)為獎助對象。
四. 獎助名額與金額
每系最多限申請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1萬元。
五. 申請資格
1. 10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與操行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
2.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需出具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單位核發之證明)
3. 單親或失親者,優先列入獎助。
六. 申請文件
1. 個人申請資料表(需系主任簽名或蓋章)
2. 10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需學校蓋章)
3. 學生證及身分證影本各乙份(正反面)
4. 戶籍謄本乙份
5. 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6. 申請人本人存摺影本
七.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04年10月13日24:00止,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 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齊所有申請應檢附文件後,填妥申請表格,交予系主任簽名蓋章後,繳交予系辦公室聯絡人,由系辦聯絡人統一完成收件並填妥彙整表後,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南山人壽胡中青小姐 (電話:(07) 236-3466 分機730,地址:(80052)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8號10樓),信封請註明「申請清寒組獎學金」。
九. 評選方式:
收件截止後,所有申請資料將經過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評定、遴選出獲獎助學生。
如獲審核通過但超出名額,本會將優先推薦失親、單親家庭學生,並按學業成績排序,於名額內錄取。
十. 獎助名單公佈與獎學金頒發:
獲獎學生名單將於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官網(http://www.nanshancharity.org.tw)公布,並以函文通知合作校系辦公室,擇日舉行頒發儀式,請合作校系辦公室通知獲獎學生準時出席。獎學金將於儀式結束後,以匯款方式頒予獲獎助學生。。
十一. 注意事項:
1. 104學年度秋季入學之大一新生不符申請資格。
2. 申請人之申請資料恕不退還,完成申請者,將一律視為「同意提供資料供主辦單位比對申請資料用」,主辦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使用於本次獎學金活動。
3. 各學系辦公室收齊各申請文件後,統一採用掛號方式寄達本會指定處。
4. 申請人如有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資料填寫錯誤者,將喪失申請資格。
5. 本獎學金之獲獎助名單以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公告名單為準。
6. 如有任何爭議或未盡事宜,概由南山人壽慈善基金會依實際情況決定或補充之。
十二. 活動洽詢:
南山人壽南區胡中青
電話:(07) 236-3466 分機730 email:Clare-CC.Hu@NANSHAN.com.tw
南山人壽業務人力培訓部李純琪
電話:02-87585453 email:Sharon-TC.Li@NANSHAN.com.tw